登记异议
(一)《青岛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四)身份证明;
(五)证明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与实际状况不一致的有关文件(原件);
(六)原房地产权证或他项权证或合同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