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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查

    1.审查类型

    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查

    2.适用条件

    建设单位取得房屋实测绘成果后,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查。

    3.申请主体

    建设单位

    4.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备注

    1

    成果审查申请书

    原件

    纸质/电子

    必要

     

    2

    身份证明

    原件

    纸质/电子证照

    必要

     

    3

    规划批准材料

    原件

    纸质/共享信息

    必要

    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批准图纸、规划变审文件及图纸。

    4

    规划核实材料

    原件

    纸质/共享信息

    必要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5

    竣工验收材料

    原件

    纸质/共享信息

    必要

    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人防工程审查合格材料(无人防工程的无需提交)。

    6

    房屋地籍调查

    成果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包括不动产测量报告、地籍调查表、房屋实测绘图纸。

    注:提交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凡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无需提交。

    5.办理步骤

    l 地籍调查机构通过青岛市不动产地籍调查管理系统上传房屋地籍调查成果;

    l 申请人在成果受理窗口申请成果审查并取得回执;

    l 申请人领取入库证明。

    6.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大型综合商业体除外)。

    7.收费标准

    不收费

    8.地籍咨询投诉热线

    0532-82660001

    9.温馨提示

    房屋预测绘成果入库后门牌发生变化的需提交门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