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测绘指南

    房屋预测绘成果审查

    1. 审查类型

    房屋预测绘成果审查

    2.适用条件

    建设单位取得房屋预测绘成果后,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屋预测绘成果审查。

    3.申请主体

    建设单位

    4.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备注

    1

    成果审查申请书

    原件

    纸质/电子

    必要

     

    2

    身份证明

    原件

    纸质/电子证照

    必要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变审文件)及规划批准总平面图

    复印件

    纸质/共享信息

    必要

     

    4

    门牌证明

    原件

    纸质/共享信息

    必要

     

    5

    房屋地籍调查成果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包括不动产测量报告和地籍调查表。

    注:提交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凡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无需提交。

    5.办理步骤

    l 地籍调查机构通过青岛市不动产地籍调查管理系统上传房屋地籍调查成果;

    l 申请人在成果受理窗口申请成果审查并取得回执;

    l 申请人领取入库证明。

    6.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

    不收费

    8.地籍咨询投诉热线

    0532-826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