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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办证”地籍调查成果审查1.审查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办证”地籍调查成果审查 2.适用条件 国有建设用地所在区、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在取得“交地即办证”地籍调查成果后,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办证”地籍调查成果审查。 3.申请主体 国有建设用地所在区、市自然资源局(分局) 4.申请材料
注:提交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凡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无需提交。 5.办理步骤 l 国有建设用地所在区、市自然资源局(分局)进行权属调查并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不动产测绘,形成地籍调查成果; l 国有建设用地所在区、市自然资源局(分局)通过青岛市不动产地籍调查管理系统上传“交地即办证”地籍调查成果数据; l 地籍调查成果数据入库。 6.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 不收费 8.地籍咨询投诉热线 0532-826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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