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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办证”地籍调查成果审查

    1.审查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办证”地籍调查成果审查

    2.适用条件

    国有建设用地所在区、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在取得“交地即办证”地籍调查成果后,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办证”地籍调查成果审查。

    3.申请主体

    国有建设用地所在区、市自然资源局(分局)

    4.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备注

    1

    “交地即办证”地籍调查成果

    原件

    电子

    必要

    包括不动产测量报告、地籍调查表、宗地图、界址点等电子数据。

    注:提交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凡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无需提交。

    5.办理步骤

    l 国有建设用地所在区、市自然资源局(分局)进行权属调查并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不动产测绘,形成地籍调查成果;

    l 国有建设用地所在区、市自然资源局(分局)通过青岛市不动产地籍调查管理系统上传“交地即办证”地籍调查成果数据;

    l 地籍调查成果数据入库。

    6.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

    不收费

    8.地籍咨询投诉热线

    0532-826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