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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查询服务指南申请主体 国家机关 申请材料 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原件。 适用情形 下列国家机关可以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1.人民法院; 2.人民检察院; 3.国家安全机关; 4.公安机关; 5.纪检监察机关; 6.执行公务的其他国家机关。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查询窗口提出查询申请; 2.符合受理条件的查询窗口予以受理; 3.查询窗口提供查询、出具查询结果。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查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温馨提示 1.您可登录“青岛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进入“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网上预约。 2.业务咨询,您可拨打青岛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532)82660001。 3.业务投诉,您可拨打青岛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测绘投诉电话:(0532)82660001,或拨打政务服务热线:(0532)12345。 4.青岛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提供双休日服务、延时服务和工作日午间服务,详情可查看登记服务大厅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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