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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期间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部署要求,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便利企业群众办事,现就“五一”期间有关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设值班窗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部大厅(市南区巫峡路9号)将于“五一”期间开设值班窗口,提供不动产登记受理、收费、发证、档案查询、非公证继承登记服务,自助服务区全天候开放。 前往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的申请人,须提前通过“青岛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提前10分钟到相应的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二、倡导网上办理。为了您更快捷方便的办理业务,我们倡导选择线上办理方式。具体指引如下: 1.实名认证:首次通过线上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预审、网上缴费、电子证照下载、网上信息查询)的,请登录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完成账户注册和实名认证。 2.网上预审:登记业务不涉及贷款的新建商品房屋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屋转移登记业务,可申请网上预审,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根据提示信息邮寄申请材料,并通过网上缴费后自主下载电子证照或申请邮寄证书。 3.远程服务平台:我“中心”已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和青岛农商银行合作开通了不动产登记远程服务平台,申请人可在上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时一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4.网上缴费:申请人可根据缴费提示信息,在网上缴纳登记费。 5.电子证照下载或证书EMS邮寄:权利人缴纳费用后,即可登陆“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或“青岛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可登陆“青岛市不动产远程申请及查询系统”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权利人需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可申请核发并EMS邮寄纸质证书(证明)。 6.网上信息查询:需要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申请人可登录“青岛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查询获取。 特此通知。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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