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提交材料目录
1.法人委托书(原件1份)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可容缺受理,2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3.商品房预售方案(原件1份)(须报经房屋主管部门备案)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4.已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超过总投资(不含地价)的25%以上的投资证明(银行或国家注册审计事务所出具)(原件1份)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5.已办理抵押的,需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办理预售的证明(原件1份)(注:抵押权人为财团贷款人的,由全部贷款人出具同意预售函)
依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6.资金监管证明(原件1份)
依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7.需办理外销许可证的,提供涉外建审办出具的《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原件1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山东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8.企业批准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暂定资质需提供房屋质量担保函原件1份)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
9.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10.项目开发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各1份)
依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变更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1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13.施工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可容缺受理,2天)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1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可容缺受理,2天)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15.不动产测量报告(原件1份)、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红线框出所申请楼座)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16.业主临时公约(须经区(市)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原件、复印件各1份)
依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17.已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须经区(市)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原件、复印件各1份)
依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