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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测合一”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查1.审查类型 “多测合一”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查 2.适用条件 建设单位取得“多测合一”房屋实测绘成果后,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土地综合核验的同时,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多测合一”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查。 3.申请主体 建设单位 4.申请材料
注:提交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凡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无需提交。 5.办理步骤 l 地籍调查机构通过青岛市不动产地籍调查管理系统上传房屋地籍调查成果; l 申请人在成果受理窗口申请成果审查并取得回执; l 获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l 申请人领取入库证明。 6.办理时限 提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当日完成入库。 7.收费标准 不收费 8.地籍咨询投诉热线 0532-82660001 9.温馨提示 房屋预测绘成果入库后门牌发生变化的需提交门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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